致全體員(yuan)工:
2011年4月(yue)13號晚,我(wo)司員工沈貴海同事在(zai)回宿舍途(tu)中(zhong),路經工業園百貨店時,在(zai)門口拾到諾基亞手(shou)機(ji)一部。在(zai)原(yuan)地(di)等待半(ban)個(ge)多小時后未見失主(zhu),依照手(shou)機(ji)上(shang)的電話號碼聯系(xi)到了手(shou)機(ji)主(zhu)人,并于4月(yue)14日上(shang)午將(jiang)手(shou)機(ji)歸還失主(zhu)。
沈貴海同(tong)事用他的(de)實際(ji)行動體現了固特(te)國際(ji)員(yuan)工的(de)優秀(xiu)品(pin)質和(he)職業操守。這種拾金(jin)不昧的(de)精神值得我們全(quan)體員(yuan)工學習(xi)和(he)發揚。
經公司研究決(jue)定,對沈(shen)貴海同事(shi)進行通(tong)報表揚。
簽署:賴文輝
日期: 2011 年 4 月 14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