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全體(ti)員(yuan)工:
2011年4月(yue)(yue)13號晚,我司員工(gong)沈(shen)貴海同事在(zai)回宿舍途(tu)中,路經工(gong)業園百貨(huo)店時,在(zai)門口(kou)拾到(dao)(dao)諾基亞(ya)手(shou)機(ji)(ji)一(yi)部(bu)。在(zai)原地(di)等待(dai)半個多(duo)小時后未見失主,依照手(shou)機(ji)(ji)上的電話號碼(ma)聯系(xi)到(dao)(dao)了手(shou)機(ji)(ji)主人(ren),并于4月(yue)(yue)14日上午將手(shou)機(ji)(ji)歸還失主。
沈貴海同(tong)事用他(ta)的實際行動體現(xian)了固特國際員工的優(you)秀品質(zhi)和職業操守。這種拾金不昧的精(jing)神(shen)值得我們全(quan)體員工學(xue)習和發(fa)揚。
經公司研究決定(ding),對沈貴海(hai)同事進行通報表揚(yang)。
簽署:賴文輝
日期: 2011 年 4 月 14 日